4-8月是织纹螺的旺汛期,也是食用织纹螺导致中毒的高发期,为切实加对织纹螺的监管,避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,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三项措施,加织纹螺监管:
一是加宣传教育。通过报纸、广告宣传栏等媒体,广泛宣传有毒织纹螺的识别、毒性及危害性等知识,在码头、水产品批发市场、渔港等场所的明显位置,张贴识别织纹螺彩色挂图,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,提高广大民众对有毒织纹螺的认识,防止发生误食中毒事件。
二是加巡查监管。加织纹螺产区源头的监管,教育广大渔民不采捕有毒的织纹螺,从源头上严堵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。同时,加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作,控制织纹螺安全隐患。
三是加产区抽检。为切实做好织纹螺监管和预警预报,根据海区生产情况,4月—8月期间每月在产区采集织纹螺样品送省水产研究所检测,一旦发现毒素超标立即发布预警预报,防止发生误食中毒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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