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新农村,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进行指导,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组织建设、土地、发展与改革、农业等有关部门,以村委为单位,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,以中心村为重点,以农村现代化为标准,对村庄、道路、学校、卫生所、商业网点、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,统一布局。规划起点要高,布局要合理,突出特色,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。在规划的基础上,加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研究,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,确定建设重点,研究和提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。要将农民需要、迫切、影响大、见效快的项目作为重点建设项目,积争取上级和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。
发表评论
已有0条评论,共4418人参与,点击查看>>